國安教育|教育局斥部分媒體炒作渲染6歲童須接受國安教育觀點 國安不應當爭議議題教授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2/22 22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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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局指,國家安全不應被作為爭議性議題來教授。(資料圖片)

教育局本月4日公布國家安全教育指引及課程框架,教育局今日(22日)在網上發文,不點名批評某些媒體對國安教育作毫無根據的指控,亦存有誤解,包括「渲染6歲兒童就要接受國安法教育的觀點」,局方「絕不認同將國家安全教育惡意標籤為給幼兒洗腦或灌輸式教育」,故發文澄清,以釋公眾疑慮。

教育局在網上發表題為「消除有關香港學校推行國家安全教育的誤解」文章,指港府實施國家安全教育是「合情合理合法」,維護國家主權、安全和發展利益,是所有國家和地方每位負責任的國民必須履行的義務,學校推行國家安全教育亦是「應有之責」,學生要盡公民義務守護國家安全和法治,「某些人士在接受其他國家推行其國家安全教育的同時,卻不接受在香港推行,實在是不折不扣的雙重標準」。

教育局續指,國安教育是國民教育一部分,兩者密不可分,應循序漸進從小培養,局方不認同將國家安全教育惡意標籤為給幼兒「洗腦」或「灌輸式教育」,「某些媒體渲染6歲兒童就要接受國安法教育的觀點,實有炒作之嫌」,形容是「對課程框架的歪曲」,並強調國家安全教育並不局限於教育學生相關法例的條文。

教育局指,教師應懂得如何配合學生年紀,運用簡單有趣的教學法,簡化或轉化價值觀教育或《基本法》等相對複雜的概念,認為「沒有理由不能通過小學生熟悉的有趣活動、日常生活實例,以及最重要的是教師以身作則,進行國家安全教育」。

局方又指,由於假新聞、道聽途說或失實的指控可危害國家安全,「我們實在有當務之急為學生提供更多機會及工具,提升他們明辨慎思的能力,當中重點為加強學生的資訊素養」。

局方強調維護國家安全並不存在任何爭議,「國家安全不應被作為爭議性議題來教授」,學校應清楚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國民應盡的責任,「當中不存在爭辯或妥協空間」;同時應培養學生共同維護國家安全的觀念和責任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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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馮琪雅